一年一度的双11大促正在火热开展,老的新的营销套路随之而来,不少人刚下单就被“剁”了一刀。各种购物软件充斥“全年最优惠”之类的宣传,但不少消费者再次遭遇价格变脸术。有的支付定金后,尾款悄悄涨价;有的买完预售商品,发现还不如直接买现货便宜;有的被红包、消费券、店铺优惠等花式优惠机制绕晕,搞不清预售商品的真实价格。
先付定金再付尾款向来是双11预售的核心机制,但多年来没能改掉藏猫儿腻的毛病。商家貌似有苦衷:一年到头都有促销活动,次次都得卷低价,等到双11这个老牌选手出场,总得有更大卖点吸引消费者眼球。可成本是固定的,商家总不可能赔本赚吆喝。在销量与利益的博弈前,一些商家想出取巧之法:预售界面挂出叠加多种折扣的低价,看似优惠力度空前,实则设置重重门槛,消费者想要享受到“最低价格”并不容易。有的商家看到竞争对手价格更低或库存压力较大,预售结束反倒接着降价。种种操作让预售商品价格变脸、优惠缩水。商家可以靠营销吸引消费者,但营销不等于玩心眼。消费者愿意付定金,是因为信任商家的宣传,相信选择预售模式能提前锁定商品并且获得最大优惠。商家信誓旦旦给出低价承诺,转头优惠说没就没,价格说变就变,毫无诚信可言。消费者奔着低价而来,不仅没获得应有的优惠,还被商家耍得团团转,只会对商家和平台感到失望。
每到双11,从“明降暗涨”到烧脑的优惠计算方式,把戏如连续剧如约上演,早已让消费者不胜其烦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明确规定,消费者有公平交易权、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,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;不得实施以低价诱骗消费者,以高价进行结算。在尾款支付环节涨价等行为,已然涉嫌触碰法律红线。“背刺”消费者成潜规则,平台是否尽到监管之责?任由促销模式沦为忽悠消费者入局的幌子,优惠福利变成商家套路消费者的工具,最终伤及的是双11的品牌声誉。
双11已经进入第17个年头。17年的“购物狂欢”,为无数电商拓展了销售空间,实打实的优惠也赢得消费者的口碑。越是网购用户规模持续扩大,电商业态越需要在促销模式、商品物流、售后服务等多方面不断升级;越是消费者养成了双11多下单的消费习惯,平台和商家越应该读懂消费者的期待。营销设圈下套、宣传弄虚作假、玩法苦心算计,这些套路只会绊住双11自身的脚步;在诚信上稳扎稳打、在品质上实事求是、在服务上足够用心,双11才能行稳致远。
不玩心眼才是真有心。双11重回简单透明的让利规则,才会赢得消费者持久的信任。
(稿件来源:北京晚报)